2019年7月26日下午,申骏律师事务所如期举行了每月一次的模拟法庭活动。担任此次模拟法庭本诉原告代理人的是刘旭律师和杨曦律师助理,担任本诉被告代理人是王博今律师助理和项颖律师助理。徐潇律师律师担任此次主审法官,张长越律师担任陪审员。
本次模拟法庭选取的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本案当事人A(本诉原告、反诉被告)、B(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几乎同一时间起诉,法院将B公司诉A公司案件作为反诉合并审理。B公司在合同履行期内单方面发函欲解除合同,后A公司回函不同意。B公司自行将物品搬离租赁场所,A公司遂采取封门、停电等措施。此后,A公司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同意解除合同。双方围绕第一个争议焦点:合同解除日展开激烈讨论。A公司代理人称B公司发出的解除合同的通知函,因A公司回复不同意解除,故而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法律效果。A公司此后委托律师出具的律师函上载明的同意解除合同的日期才是真正的合同解除日。B公司则辩称由于A采取公司封门、停电的措施,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所以封门的日期应被视为合同解除日。双方争议的第二个焦点在于:租赁合同中约定若B公司擅自从租赁场所搬离物品,则A公司享有留置权。对此,A公司代理人称此条款是建立在双方合意的基础之上,故其封门的行为具有合同依据,合情合理。B公司代理人则辩称留置权属于法定权利,其行使范围应依照法律明文规定,若无特殊情况,本案房屋租赁合同不宜适用留置权,并且上海某法院曾在相关民事判决书中否认房屋租赁合同中留置权的行使。
刘旭律师和三位律师助理围绕案情,引用法规、讲述法理,在庭审过程中展开了激烈的交锋。刘旭律师作为非诉律师,在本次诉讼案件模拟过程中也展示出了一名律师沉着冷静的品格,语速不紧不慢,牢牢把握住了庭审节奏。三位律师助理作为律所新人,勇于表达自己的观点,敢于暴露自己的问题,展示出了今后成为优秀诉讼律师的潜力。
庭审结束后,张长越律师、张偲杰律师、陶彩云律师、潘亮亮四位资深律师,分别从程序、实体、证据、个人表现方面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并对新人寄予厚望、提出要求。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