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赖林辉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7年9月8日,一部二手爱疯7手机在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简称“秦淮法院”)的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拍出270,550元的天价。网页显示二手爱疯7评估价140元,起拍价100元,经过708次出价才成交,溢价率为193150%,《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车骥冲通过竞买号为K0626的买家(简称“K”)以最高价胜出。天价竞拍为哪般?如果壕任性悔拍,有何法律后果?容慢慢道来。(先上图)
一、如果K任性悔拍,有何后果?
疯了,简直疯了!一只普通的爱疯7值得花27万去竞买?正常人应不会以远超市场价值的代价去竞买,除非这爱疯7有特殊价值。《竞买公告》载明“拍卖余款在2017年9月15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K最后是“缴纳拍卖余款”还是“悔拍”,广大吃瓜群众拭目以待。
如果K按时交纳拍卖余款,那本次拍卖无疑是伟大的成功。如果,K悔拍了……
(一)秦淮法院裁定重新拍卖爱疯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简称“《拍卖规定》”)第25条第1款规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或者承受人逾期未补交差价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竞买须知》也告知了竞买人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时法院可以重新拍卖。
如果K向秦淮法院明确表示放弃拍卖标的,或者逾期支付拍卖款且经法院催缴之后仍不缴纳(说人话:“K悔拍了”),秦淮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二)保证金不予退还
2017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网拍规定》”)第24条明确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本次拍卖的《竞买须知》第十条也明确告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
因此,一旦秦淮法院认定K悔拍,裁定重新拍卖的同时会裁定“K已经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例如,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2日作出的(2017)浙11执3号之四执行裁定书裁定“二、原买受人傅美女当交纳的保证金人民币70,000元不予退还,依法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三)补足拍卖费用及差价
《拍卖规定》第25条第2款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网拍规定》实施后,《拍卖规定》的部分条款已不再适用,但《网拍规定》并未明确废除《拍卖规定》的25条第2款。例如,富阳市人民法院于2017年1月19日作出的(2014)杭富执民字第4899号执行裁定书仍援引《拍卖规定》第25条的规定,裁定“二、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胡映松承担”。
笔者比较发现:《网拍规定》实施前后,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的《竞买须知》关于悔拍后果的表述,存在较大出入:
2017年1月1日以前,《竞买须知》通常载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2017年1月1日开始,《竞买须知》载明:“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笔者认为,秦淮法院在《竞买须知》并未载明“补足拍卖费用及差价”,因此秦淮法院要求K补足拍卖费用及差价的可能性较低。
(四)罚款、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民诉法司法解释》第187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1款第5项规定的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包括:(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财产的”。
笔者通过网络仅了解到部分法院法院对具有恶劣情节的悔拍竞买人采取进行罚款,例如: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和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曾分别对司法网拍竞价成功后明确表示悔拍的竞买人罚款5,000元,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更是对悔拍的黄女士另行处以50,000元的罚款。
笔者目前尚未查询到买受人因悔拍而被拘留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即便如此,笔者认为对于情节特别恶劣的悔拍行为,不排除法院采取更严厉惩罚措施的可能。
二、悔拍浪费司法资源
随着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推广适用,司法拍卖实现了竞买人异地竞拍的可能,提高了竞买人的参与度,执行效率随之也有所提高。虽然自由竞价更有利于促成高价成交,但是也可能因竞买人操作失误、情绪化、恶意竞拍等情况导致拍卖标的成交价格过分高于实际价值并使得成交买家最终悔拍,法院不得不再走一遍拍卖流程,既浪费司法资源,也妨害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
司法拍卖本是一项严肃的司法活动,但是网络、媒体对于悔拍现象的报道却频繁出现,笔者甚至在淘宝司法拍卖平台上查询到,一辆牌号为“浙AKV559”轻型货车,在2015年12月25日至2017年4月6日期间遭遇6次悔拍,而负责处置该车辆的法院仅是要求各悔拍竞买人按比例补足差价,是不是有点“便宜了”悔拍买家?
三、关于防范悔拍的建议
(一)立法方面应明确悔拍惩罚措施
司法拍卖具有严肃性,对于故意悔拍的行为应采取更严厉的惩罚措施,例如:对悔拍者限期禁止悔拍者参与拍卖,进行网上曝光,上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立法也可以通过调整规定小价值拍卖标的的保证金比例相应提高(甚至是起拍价),增加竞买人的违约成本,促使其理性参与司法拍卖。
(二)法院应查明悔拍缘由,区别对待
法院对于悔拍竞买人提出的理由应进行审查、核实。对于确实因突发状况导致即将违约的“善意”竞买人可以适当给予宽限期,或寻找其他融资途径帮助履约;对于具不说明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悔拍的“恶意”竞买人,可视情况进行罚款、拘留,甚至是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对其他竞买人亦有一定的威慑效果。
(三)竞买人应理性竞拍
司法拍卖是一项严肃的司法活动,不同于其他网络购物,悔拍行为不仅扰乱拍卖活动、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妨害了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悔拍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能受到法院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对于较大价值的拍卖标的还应当通过电话咨询、现场看样以及向有关部门核实等方式做好调查并形成价值预判,理性出价。否则,悔拍后果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