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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潇律师受邀为上海林林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带来《民法典》培训丨小“骏”快讯

    徐潇律师受邀为上海林林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带来《民法典》培训丨小“骏”快讯

     2020年8月27日,徐潇律师为上海林林市政养护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带来《民法典》婚姻家庭及继承编培训。




    徐潇律师从相关立法的历史沿革开始,解析了婚姻与家庭编中禁止结婚条件、无过错方的保护、离婚冷静期、家务劳动补偿制度、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夫妻共同债务等亮点。关于继承编,徐律师介绍了遗产的范围、代位继承的范围、遗嘱形式、丧失继承权情形以及继承宽宥制度的设定、增设遗产管理人等新规定。



    徐律师以案说法,用丰富的现实案例为大家做了生动的普法,相信本次培训不仅加深了与会者尊重婚姻与家庭的观念,也为大家根植了依法维权的思想。



    若您对本次培训内容感兴趣,可以联系本所获取PPT。如希望本所就《民法典》提供培训,可来电至本所进行咨询,我们愿为您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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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烟法律服务工作交流会圆满召开丨小“骏”快讯

    涉烟法律服务工作交流会圆满召开丨小“骏”快讯

    2020年8月25日,涉烟法律服务工作交流会在上海市杨浦区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如期举办。

    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管敏正律师担任会议主持人,管律师就申骏律所主办本次交流会对与会的各单位领导和嘉宾表示欢迎,同时也总体介绍了本次交流会的背景及必要性。


    上海市杨浦区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书记、局长、总经理仲玉顺为会议作开场致辞,仲局长从杨浦烟草外部法律服务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和成就入手,突出强调了对外部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视”“信任”与“支持”。

    申骏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米玲玲律师作主旨交流发言,米律师围绕申骏律所的价值观及服务理念,又结合工商业单位的特点、通过服务效果、服务保障措施举例对涉烟法律服务进行了总体汇报,介绍了申骏律所“一体化”“标准化”“可视化”的服务模式。最后,米律师从强化非诉服务在企业发展环节的广泛运用、到保持对法律环境的高度敏感、再到对未来服务趋势的展望,对涉烟法律服务的提高提出了思考建议。


    会议交流发言环节,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纪委书记、工会负责人陈思、上海市宝山区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副局长彭建强、郑传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涉烟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程诤、夏冰律师分别就本单位的法规工作开展情况及外部法律服务开展情况作了进一步交流发言,呈现出多个特色和亮点。上海卷烟厂陈书记积极拓展法律法规工作视野,通过对标兄弟单位、实地交流等方式,结合实际、系统推进,实现了由集团“家长式”地对工厂合同等业务进行合法性审核的管理模式向工厂“独立自主”开展合法性审核管理模式的转变,同时陈书记也对外部法律服务的时效性、针对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以期进一步加强合作。


    宝山烟草彭局长从“突出‘实’字、立足‘早’字、放眼‘全’字、聚焦‘精’字”四方面,对加强法律风险防控、强化外部法律顾问基础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建议。


    郑传本所夏律师也从多个层面多个角度介绍了律所作为企业服务机构的服务心得与体会,其中,重点围绕企业的生产和发展阐明了律所服务的工作要点,也对多年来服务企业的服务心得做出了无私的分享。

    点评环节,上海市烟草专卖局(集团公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处长宋玮针对“十三五”以来上海烟草法规工作构建的具有上海烟草特色的法律服务保障运行机制,在集团更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的重要法律支撑与保障作用给与了肯定。同时宋处长表示法规部门责任重大,对各级法规部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要与集团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二是要把握重点、整体推进;三是要内外联动、形成合力;四是要加强管理、巩固优势;五是要落实经费保障。最后宋处长也对承担集团本级和各工商单位重要法律服务的外聘法律服务机构提出要充分发挥可持续发展的“智库”作用:一要充分发挥“法律智库”的重要作用,深度参与集团法律事务;二要做有为智库,横向整合法律服务需求;三要打造高端智库,提升法律服务“软实力”。


    总结发言环节,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研究和法规处处长刘新宇为涉烟法律服务工作总结了亮点:一是政企兼顾的行业特色;二是内外兼修,内部法治队伍与外聘法律服务机构的结合;三是法治工作与企业业务工作的兼顾共生。刘处长也分享了经信委对公职律师及法治建设过程中的感受和实践经验,同时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最后,上海市烟草专卖局(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丹表示立足于为集团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保障体系,从供应链角度出发,力求探索企业与外部法律服务机构之间横向的资源整合,建设战略合作关系,形成良性发展的共同体,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资源、信息、理念共享,提高供应链合作效果。对于未来的外部法律服务工作,徐总也提出了几点意见:一是法律服务工作紧扣企业风险防控和规范管理要求。基于行业特殊性,要把严格规范作为行业发展生命线,进一步增强合规意识,从“事后补救”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转变,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逐步纳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全过程;二是法律服务工作紧扣企业管理运营的切实需要;三是法律服务紧扣员工法治意识的增强和保护,通过集团法规处及外部专业力量不断夯实企业和员工利益。


    值此七夕佳节之际,交流会得以圆满召开,会议阶段性总结了企业外部法律服务新变化后的初步成效、分析存在的不足及未来发展空间,进一步探讨如何发挥外部法律服务资源的整合效力,探索形成更好的工作模式,提升法务工作在集团公司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与保障作用。

     

    特别鸣谢:

    上海市烟草专卖局(集团公司)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策研究和法规处

    上海市烟草专卖局(集团公司)烟草学会

    上海市烟草专卖局(集团公司)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卷烟厂

    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烟草储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

    上海市虹口区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

    上海市宝山区烟草专卖局(有限公司)

    上海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磊天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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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西溪会议丨小“骏”快讯

    申骏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0西溪会议丨小“骏”快讯

     202082223日,上海申骏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于杭州西溪展开了为期两天的年中头脑风暴会议,14位合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提出的首要问题是团队破冰,“团队”是申骏核心价值观的第一要素,申骏要打造一支优秀的团队就要突破各自为战的障碍,合伙人之间要秉承“平等、包容、信任、互赞”的理念。在会议中合伙人认同事务所是共同的事业平台,为了打造一家可传承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应该首当其冲,申骏要以团队合作的精神,形成整体合力,在共同价值追求、共同发展目标的驱动下并肩同行。在一天的团队破冰讨论之后,合伙人又分别针对发展模式,专业打磨,中后台搭建,法律产品研发进行了讨论,达成了一定的共识。会议的最终讨论又回归到了人文主题,加强事务所的仪式感,旨在使员工能在工作中找到一份归属感,可以让一件普通单调的事情变成期待感,是未来每个合伙人需要去思考和践行的,从而使申骏变成一个真实的温暖的大家庭。

    在两天的会议过程中,14位合伙人坦诚交流,直言不讳,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感谢每一位信任申骏的朋友,有这样的凝聚力和前瞻性,相信申骏一定能成为更具市场影响力的律所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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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国艳律师加入申骏,在刑事诉讼领域为申骏赋能丨小“骏”快讯

    陈国艳律师加入申骏,在刑事诉讼领域为申骏赋能丨小“骏”快讯

    2020年8月,申骏迎来陈国艳律师。陈律师主要从事刑事辩护业务,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辩护,特别是对刑民交叉领域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有独到体会。

    陈律师曾长期供职于江苏省某市检察机关,先后在县院就职5年,市院就职13年,长期从事刑检业务工作,其中3年批捕工作经历,15年公诉工作经历;2012年至2017年期间,曾带领二审组、重案组团队专职处理上诉案件、请示案件,以及省市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类复杂疑难案件,在强对抗案件的焦点把握和问题解决方面积累了深厚的经验。


    陈律师曾独立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千余件,深度熟悉刑事诉讼各环节工作流程和侦诉审各部门的执(司)法思维及认定逻辑,有较强的自行补充侦查和重塑案件事实的能力。多个自行补查后改定无罪案例成为该市检察机关经典案例,经验做法被省院转发学习。


    陈国艳律师的加入将进一步增强申骏在刑事诉讼领域的整体实力,助力申骏不断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高品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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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茶道以修身,律道以明志——专访高级合伙人米玲玲律师丨小“骏”故事

    茶道以修身,律道以明志——专访高级合伙人米玲玲律师丨小“骏”故事

    采访嘉宾 | 米玲玲

    主持人 | 蔡文博

    米玲玲律师是申骏的高级合伙人,长期从事公司业务、城市旧城区改建、并购重组、财税等非讼业务。本期小“骏”故事让我们走近米律师的执业心路。

    问:您热衷于茶艺,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些泡茶心得吗?

    米:茶道其实是一个让我身心放松的载体。本身茶道文化在中国非常源远流长,可以作为一个非常好的共同语言,我们客户或者朋友大家可以一起沟通。本身茶是有很多益处的,在不知不觉中我就养成了喝茶的习惯,也慢慢对中国的各大茶系有了一个比较深入的了解。大家平时看我好像到了办公室会先泡一壶茶,然后开启一天的工作,其实跟你们年轻律师喝咖啡是一样的习惯。

     

    问:如果说茶艺是一种生活的仪式感,您会建议律师在工作中注意哪些仪式感呢?

    米:说到仪式感,其实我想多讲几点。很多的不了解我们这个行业的人从英美剧中感觉律师是一个非常光鲜亮丽的职业,其实不是这样的。因为在我国法治发展进程中,律师的社会地位不能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从客户的角度上来讲,律师地位也没有欧美国家那么被客户所尊敬。对我们律师而言,首先是要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其次要为中国的法治进程作出贡献。有志于成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人,其实更多的是要把律师当成事业来做,而不是说单纯就像一份普通的工作。从这三个角度上来讲都需要仪式感。

    自身的仪式感是对自己每天所辛勤付出的工作给予的一种肯定。对客户而言,他脑海里的律师是什么形象呢?如果是想象成一个男律师,肯定是一个西装革履打着领带。如果是一名女律师,她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可能是职业装和恰当的妆容。如果符合这样的形象,那么对于客户而言,这位律师的第一印象就是OK的。

    接下来的仪式感可能讲的就是比较深层次的,我们提供的法律文书是不是具有漂亮的版式。对某一个律所或者某一个团队而言,提供的文书版本是不是能让客户一眼就能识别出来很重要。从法院的角度,接到了某一个文书,如果能一眼知道出自申骏,说明我们的格式给他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种仪式感让客户觉得我们是可以被信赖的,让法官觉得这家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是专业的。

    第三,对律师职业自身的成长发展而言,确实需要仪式感。我们每天进到律所来上班,大家都是西装革履,你看到同事是不是也会觉得很愉快?像我可能就是再需要一杯茶,像你们可能再加一杯咖啡,工作就在这样的一个非常让人舒适的环境里面开始,这种同事之间的仪式感也是很有必要的。关于团队的仪式感,比方说有小伙伴生日,我们在群里都会道生日快乐,虽然是举手之劳,但是对过生日的同事来讲,我相信他会收获一份温暖。团队建设就是在这种小小的仪式感里面得到呈现的。

    我真的觉得仪式感非常重要,当然不是说我们只要外在的表现形式,不要内在的。我们律师更应当关注专业的培养,内核是不变的。但是我们在外在表现形式或者法律服务输出的过程中一定要有仪式感。长此以往,律师的地位也会在不知不觉的仪式感中被社会所肯定,也会促进我们中国法治的进步。

     

    问:您在很多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请问您是如何收获口碑的呢?

    米:我执业已经十多年了,在律协的统计范畴里,我还属于中青年律师,也不能算是老律师。每个律师的发展历程都是从小菜鸟慢慢成长为中坚力量,然后再发展成权益合伙人、高伙或者初始合伙人,成长的过程当然缺少不了客户的支撑。这些客户怎么来?很多的青年律师或者小白律师觉得刚刚开始入职的时候一个客户也没有,完全没有安全感,也不知道怎么去开拓客户。其实这个问题以前也曾经困扰过我,真的很有压力,晚上睡不着觉。那个时候我在一个传统的合伙律所里面,团队是非常松散的,一个合伙人下面带几个徒弟大家就去做业务了。合伙人和合伙人或者部门和部门之间其实是没有沟通的,大家都是独立的。中国的这种律所是特别多的,意味着做的多,就拿的多,你就有饭吃,你的助手就有饭吃。那个时候我是不具备开拓客户的能力的,甚至说要很好的服务一个客户,我相信我都是不具备条件的。

    对于青年律师,我建议一定要有规划,在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比方说你刚刚取得律师执照,在这里肯定是不区分年龄的,有些人可能大学毕业就拿到执照,还有一些人考了108年,将近40岁也拿到执照了。对于律师执业门槛而言,他还是新手,他的新在于刚刚可以进入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服务门槛,不代表具备了可以独立执业的能力,这个一定是区分开来的。要把所有的零散的知识运用到法律服务的业务中,不仅仅是零零碎碎的拼凑就可以提供服务,一定要活学活用。每一个案子都不可能完全是一模一样的,除非比方说一些交通事故的批量案件,可能无非换一个人,标准、流程是一样的,这个可能很快就能学会。但是对于一些比较复杂的案子,不懂就要问,首先要学带教律师是如何写法律文书的,他为什么是这样写起诉状的?我如果让我来写这份文书,我会怎么写?如果跟带教律师写下来有区别,为什么他的表述不同?只有经过这样的过程,才能学会办案思路。

    第二,一定要去学习整理卷宗。大家都会觉得是一个行政事务,是去打杂的,其实不是的。我在做实习律师的时候,最享受的时间就是晚上下了班以后,一个人就在档案室里面把人家做好的案子一本一本打开。排页其实很简单,就是按照目录顺序排列材料。排好了以后,开始看这个案子就像看电影一样,脑子里有画面感,这个案子大概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了一个什么事情?现在的证据有哪一些?法院采信了哪些证据?为什么没有采信一些证据,如果能提供什么证据,案子会不会有什么新的动向?结合着判决书,结合原被告的证据非常有意思,在那一段时间我的法律思维也有了一个很快的成长。

    执业到了五年六年,很多的律师到了这个时候就有点守不住寂寞了。大家就觉得已经做了五六年了,好像带教律师给我的案子对我而言已经没有什么挑战了,我可以很轻松的把它都给cover掉,我觉得自己具备飞的能力了,但是缺乏东风,没有客户认可我。比方说A公司所有的事务都是我解决的,至少带教律师很放心让我全权去做。我能不能拿到一个和A公司完全一样的客户?不一定。带教律师其实帮你解决了一个非常大的问题——信任问题。虽然你觉得自己很有能力,但是对客户而言,能解决这个事务的人有很多,为什么要选你呢?可能在一些高精尖领域,能提供服务的律所本来就寥寥几家,这种情况可能只能去请这几家律所。我们通常市场竞争比较激烈的常年法律顾问,如果很用心的做了七八年以后,我相信80%的律师是可以提供质量还相对稳定的服务的。为什么客户要选择你的带教律师不选择你呢?就是缺乏信任。这个信任的板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做人的板。我一直认为要成就一番律师事业,一定是要非常好地去做人。要懂得尊敬我们的对手,尊重我们的客户,尊重我们的法律,甚至说我们应该信仰法律。客户信任的是你的带教老师,而这份信任客户并没有跟你建立起来。可能到了合伙人层面就要解决怎么样去跟客户取得有效的信任,进行资源整合的问题。

    把话题拉回来,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客户?首先是口碑,因为每一个人做事情的时候都会留下痕迹,比方说我今天跟你发生了一件事情,可能你对我有一种评价,一个第三方见到了我们之间的整个过程,他也会对你和我分别做出一个评价,而这个评价就是我们大家口口相传的口碑。如果你的A客户对你非常认可,然后在他的朋友或者客户里面有相应的需求的时候,他就会推荐你。渐渐的在某一个圈层里面,你成为他们共同的律师。为什么有很多律师业务越做越大,说明他的为人达到了相对比较高的水平,大家对他的信任是持续的。有很多耐不住寂寞的律师,在服务A客户的过程中,他可能是用了100%的努力,但是他可能又获得了B客户,他就会觉得B客户好像比A客户更好,就让客户A觉得被怠慢了,A客户就自然而然失去了。所以我们在服务老客户开拓新客户的过程中,我们的法律服务的输出要保持不变,我们的初心要保持不变。

     

    对青年律师,米律师有一些话想说(敲重点!!)

    米:现在律师事务所的流动是非常高的,不论高层人才还是团队的流动。如何选择律所呢?现在有两种模式,一种传统的合伙所,一种是市场化的公司化律所。有很多律师换所的过程很盲目,可能因为团队或人事矛盾就产生了要流动的想法。如果在传统的合伙所里流动,从A所换到B所,其实本质没有发生任何变化。在A所里面是单打独斗,到了B所里面还是单打独斗,无非结算方法不一样。比方说A所是要预提一个比例,然后剩下的锅碗瓢盆费用年底结或者月结。B所说不要预提了,先每个月拿一点钱,到年底的时候我们一起来算账。只是换了一种算法,本质还是自己对自己负责任,不需要对其他人甚至律所负责任。这种情况下,换所真的很浪费时间。此外,也会让客户产生一些小小的不信任。所以,我不建议在同等模式的律所下换所。除非从一个非常小规模的的律所换到了一个大规模的律所,有拓展业务需要的就另当别论了。

    第一,对于一个非常年轻的律师来说,传统的合伙所和公司化的律所哪个好?如果没有找到很好的律师来带教,在公司化的律师事务所里可以学很多东西,公司化可以提供一个良好的执业环境,这种环境会锻炼你的法律思维和服务客户的能力,法律服务的输出也是标准化的,也很容易跟大客户契合。如果在一个杂乱无序的律所里面,疯狂地成长了一段时间后,你会发现很多大客户是不认可你的。比方说A公司是一个跨国公司,内部有套固定的流程要走,某律所出具的文件今天是A样本,明天是B样本。客户看来这个法律服务好像非常随意化,没有标准化的输出,在审批的时候可能因此要多走几道流程,这就产生了不契合。

    第二,如果已经有了一定的客户量,到底是选择合伙所好还是选择公司化的律所好?我非常尊重不同人的选择,因为每个人所处的环境是不一样的。有一些律师更看重创收,在公司化的律所里毕竟有成本费用,可能收入是没有预期高的。如果特别在意这种收入产出比的话,到公司化的律所后,心态就需要调整。对于有志于把律师事业作为长期的奋斗目标的律师来说,律所就是一个梦想的载体,公司化的发展是必然的选择,投入产出比就不是考虑的重点了。这一定是集大家的合力去走的,在共进退的前提下,公司化的律所一定会走地更稳更长久。

     

    采访后记

    米律师的倾囊相授,可能会让迷茫的青年律师少走5年弯路。律师所追求的仪式感不仅仅是外在,还有内在的人品和专业素养。律师提供给客户的不仅仅是法律服务,还有一颗值得被托付的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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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骏律师受邀为新亚医药提供《民法典》培训丨小“骏”快讯

    申骏律师受邀为新亚医药提供《民法典》培训丨小“骏”快讯

    近日,本所张长越律师和沈智雯律师受邀为上海上药新亚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民法典》培训。

    张长越律师发言

    本次培训主要对《民法典》合同编的9个亮点进行解读,包括合同编适用于身份关系、完善电子合同的订立规则、明确未有效提示或说明的格式条款可不成为合同内容、增补连带债务的涉他效力规则、增设真正利益第三人合同、补充第三人代为履行规则、修订合同的情势变更规则、完善代位权制度中的保全规则、放宽债权让与的限制。

    沈智雯律师在分享

    培训后,新亚医药员工与两位律师就实务操作问题展开了热烈交流。

    沈智雯律师在分享

    培训现场

    若您对本次培训内容感兴趣,可以联系本所获取全部PPT内容。如希望本所就《民法典》提供业务培训,可来电至本所进行咨询,我们愿为您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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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中飞人”超高执行力的秘密——专访潘亮亮律师丨小“骏”故事

    “空中飞人”超高执行力的秘密——专访潘亮亮律师丨小“骏”故事

    采访嘉宾:潘亮亮

    主持人:蔡文博

    潘亮亮律师是公司诉讼组的 “空中飞人”,几乎每周都要出差,有时甚至需要当天往返,她是如何在高强度出差的同时又能高效地完成其他工作,本期专访让我们了解潘律师超高执行力的秘密。

    更多视频请关注【Bilibili:申骏律师事务所】

    https://space.bilibili.com/590577531

    问:出差途中,您如何打发在途时间呢?

    潘:到外地出差,在途时间会占用绝大部分的工作时间,事情多的时候,可以利用碎片化时间处理工作任务。但不要忽略劳逸结合,该休息的时候也要好好休息。

    如果选择飞机作为交通工具,我一般会选早班飞机,比较不容易晚点。在候机过程中,我一般会打几通电话联系法官,或者联系客户沟通案件情况,收发几封邮件,或者微信联系同事沟通工作任务。起飞以后,我就可以享受这段无人打扰的时间,看书、看电影、听音乐或睡觉。到达目的地后,我就迅速前往法院、工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办理相关事项。回到酒店后,有需要话就处理一些文书起草工作。

    如果选择高铁、火车、大巴作为交通工具,和在单位办公区别不大,法律人嘛,有电脑、手机,其实在哪都能工作。当然了,事情少的时候出差还是很不错的,整个在途时间自由支配,而且可以顺带领略祖国大好河山。

    问:同时处理多个案子时,您是如何合理分配时间的呢?

    潘:每个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同时处理多个案件时,需要合理分配时间,否则无法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我在自己工作中总结了两点经验,希望与大家分享:

    第一,评估案件的轻重缓急。任务是有轻重缓急的,如果不对此进行区分,很容易陷入盲目忙碌的状态。我的方法是会对自己经办的所有任务进行紧急性排序,有计划地专注在紧急的事情上。并且我每天会更新自己的待办事项清单。这样就能做到优先处理紧急事项且不会遗漏其他常规任务。

    第二,在最好的状态处理复杂任务。人在一天中的不同时间段状态不同。我个人的习惯是将复杂、疑难任务排在精力充沛的上午或者下午3点到5点,相对简单任务我就安排在其他时间。选择自己状态最好的时候处理复杂的事项,可以最大程度集中注意力,高效处理任务。

    问:您是如何高效沟通的呢?

    潘:对于诉讼律师而言,需要与各行各业的人沟通,沟通是核心的执业技能。针对不同群体的特点,采取的沟通方式不同。

    第一,与法官沟通时需要注意简洁、高效。由于法官工作任务繁忙,律师应该要珍惜每一次和他们交流的机会,用语简洁,精确。我在每次联系法官之前手头都会备好案卷材料,避免临时找材料手忙脚乱。另外,现在线上系统非常方便快捷,律师也要使用好“移动微法院”“法院诉讼服务网”等线上工具,这些工具为我们与法官的沟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第二,与客户沟通需要注意及时回复、换位思考。客户的邮件我一般当天回复,实在来不及第二天也会回复。如果问题疑难复杂,需进一步法律检索后才能给答复,我会事先和客户协商出具法律意见的时间。同时,与客户进行沟通时多换位思考,多站在客户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有助于深入了解案件事实,也为案件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奠定基础。及时沟通、换位思考可以促使自己更高效地处理好问题,也能收获客户的认可和满意度。

    第三,与单位同事沟通,我个人倾向于简单、直接、平等的沟通方式。互相协助,互相学习。

    问:当案件难以推进的时候,您是如何打破僵局的呢?

    潘:其实打破案件瓶颈和僵局的方式不是固定的,在办理案件的时候可以发散思维,开拓思路。我采取的常规方法有:

    第一,全面细致研究案件。越是棘手复杂的案件,越要注重研究证据。我们团队曾经承办过一个案件,客户作为被告有极大的败诉风险。对方当事人提交了数千页证据,我们细致研究每一页证据内容。竟然在一份邮件的附件技术文件中,找到对对方极为不利内容,也正是由于这一点导致对方一审、二审都败诉。虽然这种情况非常少见,但挖掘材料每一个隐秘的角落,可能会获得意外的惊喜。

    第二,把握案件关键节点,及时处理事项。每个案子在不同阶段的侧重点不同,把握这些关键的时间节点,有助于打破案件瓶颈。比如,在诉讼前期就要着重配合客户搜集查询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及时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断了“老赖”赖账的念头;在执行阶段就要注意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时,及时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采取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这些途径能够很有效得推进案件进程,促进对方当事人与我方当事人和解、调解、执行和解等。 

    采访后记

    访谈结束后,我好像参透了潘亮亮律师超高执行力的秘密。潘律师对自己的高标准和严要求,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超高的执行力不仅需要对工作始终如一的热情,更不可或缺的是常年累月的办案经验带来的扎实功底。我想她从容与淡定的气质就源于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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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骏入选上海农商银行非诉讼律师事务所项目供应商丨小“骏”快讯

    申骏入选上海农商银行非诉讼律师事务所项目供应商丨小“骏”快讯

    近日,本所通过层层选拔脱颖而出成为上海农商银行非诉讼律师事务所项目供应商。

    银行与金融业务是本所的传统核心及优势业务之一。本所长年为诸多中资银行、外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专项或常年法律服务,在银行金融领域的经验包括但不限于:标准型商业贷款、银团贷款、委托贷款等,非标准型项目融资,债务重组,金融衍生品,融资租赁,银行合同的起草审核修改以及银行日常经营的法律咨询等,并在银行不良贷款处置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广泛的客户基础。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825日,是由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的法人银行,是全国首家在农信基础上改制成立的省级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注册资本为86.8亿元人民币,营业网点近370家,员工总数超6,000人。在英国《银行家》公布的“2019年全球银行1000强”榜单中,上海农商银行位居全球银行业第156位,在国内商业银行中排名第24位;位列2019年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第23位,在全国农商银行中排名第2;在英国“品牌金融”评估机构发布的2020年度“全球银行品牌价值500强排行榜”中位列第193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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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商人”到“律师”——专访高级合伙人范碧华律师丨小“骏”故事

    从“商人”到“律师”——专访高级合伙人范碧华律师丨小“骏”故事

    采访嘉宾 | 范碧华

    主持人 | 蔡文博

    范碧华律师是申骏的高级合伙人,在非诉和诉讼业务方面都有非常丰富的执业经验。本期专访让我们了解范律师独特的职业选择背后的故事。

    更多视频请关注【Bilibili:申骏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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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您是法学专业毕业,为什么当初会选择去东南亚从事外贸业务呢?

    范:这个确实说来话长,其实我毕业第一步不是做外贸,而是在房地产公司做法务。而90年代中国商品房刚开发,开发商基本上是国有企业,我任职的单位就是挂靠了一个国有企业,因为是挂靠关系,所以后来业务就慢慢衰弱了。当时老板在菲律宾有一个中国商品城项目,需要从中国出口商品到菲律宾去,于是顺理成章做了外贸业务,也因此有机会去菲律宾了解了一下。后来我司法考试通过了,觉得既然是法学院出来还是要做律师,刚好管律师他们从华政辞职开办了申骏,我就加入了。当时我们办公地点在嘉定跟普陀的交界处的轻纺市场对面,很简陋。我也没有客源,接触的客户都是轻纺市场里的打架斗殴、离婚诉讼,离我想象当中律师的职业相差很远。律师业务做不下去了,我就决定去以前比较熟悉的菲律宾看看,同时从中国出口商品卖给他们的商场或者是跳蚤市场,因此也有了“摆地摊”的经验,这个就是传说中的我去东南亚发展了。

     

    问:这段经历给您后来的律师职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呢?

    范:这个影响其实真的很深远,首先这段经历告诉我人的精力很有限,做事要一心一意。我当时在菲律宾待了一年多,觉得还是要做律师,就回来了。老问题还在,没有客源,所以我还是继续做一些外贸的事宜维持生计。那个年代做外贸都要靠传真,我不好意思给在上班时间收发传真,就在下班的时候做,律师业务也开展的不顺利,因为我的朋友都觉得我是做外贸的,律师业务肯定不是专业的。有一次我痛定思痛,决定把外贸业务转给朋友,这样心沉下来,把之前做外贸赚的钱去贴补律师业务,这样律师业务也就慢慢起来了。

    第二是考虑问题更全面。97年的时候刚好是亚洲金融危机,那个时候我第一次知道原来不动产还可以成为负资产。当时泰国的货币泰铢跟美元的汇率从25:1被砸到了55:1,汇率拦腰斩,房价市场也因为金融危机往下走,很多投资东南亚房产的老板真的是一夜破产。所以我就觉得很多东西是意想不到,很难预测的。有了这样的意识,我们在接待客户的时候考虑问题就会更全面。

    第三是与客户更能产生共情。因为我很清楚客户的需求,更容易产生共鸣。商业行为都是有风险的,律师其实就是把控风险的,那我可能会同时列举商业风险跟可能预期的利润,让客户去做个选择,而不是一味去强调风险。所以客户可能很愿意从我们给出的方案里面折中选择自己能承受风险的方案。

     

    问:您会建议法学毕业生在步入社会的时候,尝试与本专业不同的职业吗?

    范:其实都可以,我自己就是从不同的职业一步步转化过来的,其实这些经历每一笔都是财富,但也不一定是规划好的,有些东西其实是命中注定的。经历了,肯定是笔财富;没有经历,一直从事法律工作,对律师事业肯定也是有帮助的。现在年轻人有更多的选择,他可以前期不断尝试,不断试错,最终选择一个愿意做的事情。任何事物都相通的,如果在一个行业里面能做到出类拔萃,我相信任何行业只要想做,你都能成功。

     

    问:我们都知道您早年从事的是金融诉讼,近些年才开始从事非诉业务,有哪些不同的感受呢?

    范:我们申骏是一个团队化公司制的律所,因为创立初期,其他合伙人的诉讼业务能力都比我强,那我只能选择非诉了。其实也挺好,我觉得有过诉讼经验的去做非诉相对来说是有帮助的。我一直认为非诉业务是一个良心活,它所有的风险都是滞后的,而不像诉讼业务是带有明确目标的,客户追求的要不就是最快,要不就是最大利益,律师就朝着这个目标去努力。非诉业务里其实很多的风险是看不到的,如果考虑问题不周全,担保措施或者违约责任不落实,甚至一个管辖条款都可能会影响着整个案子的走向。诉讼经验有助于提高对风险的把控,对合同的文本的起草,包括跟客户的谈判都是有利的。将来万一项目有涉讼,我们有诉讼背景也可以让客户有抓手。

     

    问:您会建议年轻律师在职业初期多尝试不同的业务,还是有一定职业经验以后再进行业务拓展呢?

    范:这个其实是可遇不可求的,毕竟每个人特长不同。有的人擅长交际和开拓,有的人更专注于法律研究。如果觉得自己从法学院出来有能力去开荒,就可以去试一试。在我们申骏,因为是公司制的,大家各取所长,都没问题。

    关于选择专业,很多年轻律师会困惑,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哪个专业更适合,想都尝试一遍也可以,但最后还是要从尝试过的里面去选择一个自己最喜欢的。因为现在的法律环境万金油的律师是真的不吃香,术业还是有专攻,慢慢沉淀下来把专业当成事业去发展,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采访后记

    范碧华律师的职业经历充满魔幻色彩,看起来像是无意间完成了数个职业或专业跨度的她,其实一直遵循自己内心的声音。这些经历也许是不可复制的,但却可以借鉴。因为无愧于梦想,立足于现实,把握时代潮流的人终究不会被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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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律师都在迷茫吗——专访范书华律师丨小“骏”故事

    年轻律师都在迷茫吗——专访范书华律师丨小“骏”故事

    采访嘉宾 | 范书华

    主持人 | 蔡文博

    范书华律师去年刚拿到执业证,在采访之前,他一直表示自己没什么故事,本期专访就让我们走进他的内心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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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你实习期满后从非诉组转到了公司诉讼组,当时是如何考虑的呢?

    范:我觉得诉讼律师更符合我对律师职业的憧憬。在大学时期我看过一部日剧——胜者即正义(Legal High),其中有一段台词对我影响很大:“世界上有数种被称为先生的职业,教师、医生、律师、还有政治家。人们称能帮助自己的人为先生,以示谦逊。”在非诉组工作的一年里,我感到非诉业务的风险相对滞后,有时候出具一份法律意见书,不能很快收到反馈,也不能切实的体会到自己在整个交易框架中帮助客户做到了什么,而在做诉讼业务时,无论是在起诉立案、庭审、调解和解还是进入执行,那种帮客户解决问题的真实感受更能带给我动力。

    问:现在有达到你理想中的诉讼律师状态吗?

    范:还没有。我理想中的诉讼律师状态是可以通过自己的法学素养,谈判技巧,庭审技能,甚至人脉关系,最终帮助到当事人,解决他们的困难。这需要专业水平的积累,也需要经验的沉淀。我正式接触诉讼业务是在去年下半年,所以虽然拿到了执业证,但还是个诉讼新人,不仅是专业知识,包括与当事人、与法官沟通的方式,谈判的技巧等等,都是我需要学习的地方。

    问:可以和大家分享一下你的职业规划吗?

    范:不同法律业务方向都有其特有的规则,如果想做到面面俱到,太难了。人的精力有限,如果每个方向都不放过,就很难在某个领域称得上精通。虽然作为诉讼新人还处于一个需要大量学习的阶段,但我对海关方向的业务领域比较感兴趣,包括国际贸易、货物进出口、反倾销、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国企仓储物流等,这也契合我研究生的主要学习方向。因此我在学习一般的公司诉讼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同时,着力研究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其实写文章是一个很好的努力方向,一方面是对自己能力的一个背书,另一方面也是一个学习开拓的过程。

    问:你会从执业的哪些细节获得成就感呢?

    范:就像我前面讲的那样,我觉得能帮助别人,解决他们的困难,就是律师存在的价值。在成为律师之前,我跟大多数人一样,认为律师的高光时刻就是胜诉,但是做了律师之后我才知道,胜诉只是帮助客户实现诉讼目的的一种方式,甚至不是最好的方式。举个例子,某个案子客户的目的就是得到回款,如果执着于诉讼,对方也可以通过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二审拖延大量的时间,最终拿到终审判决,对方依然不履行还需要进入执行程序,同时面临查询不到财产线索的风险,这样会浪费大量的时间成本,久则数年无法获得清偿。其实诉讼只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有时候通过沟通和谈判达成调解或和解可能会更有效率地帮助客户达成目的。当自己能通过专业素养帮助客户实现需求,就是我获得成就感的时候。 

    采访后记

    年轻律师都在迷茫吗?范律师在探索自己适合的专业领域并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努力。在找到方向之前,首先要充分的了解自己,不单单是专业能力还有自己的性格和背景。很多成功学鼓吹埋头苦干,坚持不懈确实会让一个天资平庸的人在某个领域上达到较高水平,但是如果能找到自己擅长的领域,成功可能会来的更早。

    有人坚信天才也需要付出99%的努力,有人坚信一万小时就可以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也许有些弯路是必须要经历的,有些错误是必须要尝试的。迷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改变和试错的勇气。